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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一、订舱
需要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3份文件传真到相应公司 注1:托书上注明中英文品名、箱型、危险品级别(CLASS NO.)、联合国危险品编码( UN NO.)、货物包装、以及特殊要求,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; 注2:如果涉及到转运,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; 二、提供申报资料
提前7个工作日(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)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: 注1:根据以上单据,并按照正确的数据、品名、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,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。 注2: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,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,需提供用途说明(为什么要用进口桶),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,数量、毛重都要正确,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。
三、提供报关资料
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: 注1:根据以上单据,并根据货申报单、箱封号等进行报关。 注2:暂时进出口的办理,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,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。 四、装箱进港: 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,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3天装箱。
装箱分两种方式: 注1:危险品的拖车或者内装都必须使用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队,费用按照等级来计算。 注2:货申报截止时间为开船前48小时,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。 注3:截止货申报同时要提供箱封号的,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。 五、提单确认件将在船开前二天提供给出货人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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